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
2014-03-31 16:25:56 来源: 点击:103
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《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教育发〔2014〕5号)要求,为做好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2009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。
二、推荐标准
1.论文选题与基础教育实践密切相关,接近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,对我国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2.论文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,能有效运用现代教育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,结合所学专业对基础教育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,并提出科学合理的策略或方法。
3.论文注重科学研究方法的运用,遵守学术伦理,符合学术规范。
4.论文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中获得优秀等级。
三、推荐程序
1.各有关教育硕士培养学院负责本单位论文的初选工作,按本单位2009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数5%的比例推荐。
2.学校负责组织有关专家,按照评选标准对学院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到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。
四、奖励办法
优秀论文将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辑出版,论文作者将获得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发的“优秀论文”获奖证书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五、材料报送
申请者务必于4月24日16:00前向我院研工办报送以下材料:
1.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(附件1)、学位论文及汇总表(附件2)(以上材料,打印稿、电子稿各一份);
2.材料要求:
(1)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、学位论文须提交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,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稿;
(2)打印稿要求A4纸双面打印,大标题3号黑体,正文宋体4号;
(3)推荐表电子稿按照“10574—作者中文姓名—论文学科领域—学院”命名,(注意推荐表和论文必须在同一个word文档内,推荐表在前,论文在后);汇总表以自己的姓名命名。
3.研工办联系人:余老师;地址:文科楼106办公室;联系电话:020-85211425;电子邮箱:yuxiaoling1023@126.com。
附件1: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http://www.ruanwenguo.com/uploadfile/2014/0331/20140331043532336.docx
附件2:汇总表http://www.ruanwenguo.com/uploadfile/2014/0331/20140331043709408.doc